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协助推荐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函》(留金发[2017]3203号)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的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要求推荐学术型及应用型两类专业领域专家。重点推荐学科详见附件1,其他学科专业,相关单位亦可推荐。
二、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学科设置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推荐,每个学科原则上不超过3人。
三、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
四 、请各单位从专家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计算机熟练程度、对国家公派留学工作的熟悉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确保专家能胜任评审工作。
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于12月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推荐专家信息表》(附件2)纸质版交至行政楼537房间,电子档发送至kgk@zzu.edu.cn邮箱。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7781086。
人事处
2017年11月29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10: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