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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已结项项目剩余经费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3日 信息来源:科研院

关于郑州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已结项项目剩余经费管理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结余资金应在2年内使用完毕,资金仍有结余的,应当由依托单位按原渠道退回。

根据基金委要求,我校2015年度及以前已通过结题的项目,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将剩余经费使用完毕,届时仍有结余的,学校将会全部收回,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规定执行。

望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加快剩余经费使用进度。

联系人:秦毅男

电 话:67781018

科学与技术研究院

2017年11月3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10: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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