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关于开展大学素质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8日 信息来源:文化素质教育办公室

关于开展大学素质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为了调动大家进一步发展素质教育思想、深化通专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积极性,加强素质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总结先进经验发挥典范作用,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大学素质教育研究分会通知(见附件1)要求,我校组织开展全国大学素质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发展;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兢兢业业,勤奋工作。

(二)从事素质教育管理、育人工作五年及以上,注重立德树人。

(三)在推动本校或区域的素质教育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素质教育实践和研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该领域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反映推荐人的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突出业绩贡献,可附佐证材料。

(二)申报材料包括:

1.《“大学素质教育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1份;

2.《“大学素质教育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一式1份;

3. 候选人各类获奖证书、代表论文等佐证材料1份。

(三)申报材料要按照格式填写,并于2017年12月1日前将材料报送至郑州大学综合管理中心教务处228房间,同时请将推荐材料电子版(附件2、3)发送至szjy@zzu.edu.cn邮箱。

三、联系方式

电话:67781093,刘老师 钱老师。

文化素质教育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10: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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