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7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已组织开展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于2016年9月20日前批复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且本级政府已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或有明确的财政资金安排计划。
(二)所在产业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明确的范围,能为解决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提供关键共性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中心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中心拥有的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科技计划或行业标准制定任务。
(四)需围绕本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至少与1家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立长久合作共建机制。
二、请于2017年8月28日前,将申建方案(附件1)纸质版一式5份(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及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附件2)报送至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411室,同时电子版采用U盘形式报送。如有申报意向,请提前联系。
联系人:时彦玲
联系电话:0371-67739606
联系邮箱:xkzdc@zzu.edu.cn
附件:
1、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方案编制提纲
2、2017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
学科与重点建设处
2017年8月18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10:5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