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盘活财政沉淀资金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的紧急通知》(教办财〔2017〕448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项目执行进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结转的各项目经费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支付,未完成支付的项目经费省财政厅将扣回。
二、2017年的项目经费,省级项目要求在2017年12月20日前支付60%,校级项目在2017年12月20日前支付完毕。
三、对于科研类项目,历年累计结转结余较大的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并督促项目支付进度,切实推进项目按计划完成。
请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项目执行进度,及时完成资金支付。
咨询电话:67781127,67781126
财务处
2017年7月12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11: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