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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3日 信息来源:保卫处

郑州大学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系统组织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办发函〔2017〕66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豫安委〔2017〕30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教办〔2017〕49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省委、省政府等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的安排部署,聚焦“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和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机制,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师生安全素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二级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二)活动时间:即日起至7月10日,部分活动贯穿全年。

三、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校团委、学生处、研究生院、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东校区综合管理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院(系)、科研机构及直属附属(财务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自行组织开展)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活动。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基建处、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组织相关重点单位(岗位)从业人员进行对口宣讲活动。要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等文件法规,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党委宣传部、校团委、保卫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及各院(系)等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结合当前毕业生离校、期末考试放假、夏季高温多雨等工作实际和气候特点,利用校园网、微博、微信等媒体,宣传夏季防火、防雷电、防盗窃、防诈骗、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人身滋扰等系列安全知识,组织师生举办暑期安全专题教育报告会、讲座等活动,积极营造重视安全、健康向上的校园安全氛围,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技能。

(三)认真开展应急演练等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按照《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等要求,积极组织应急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开展应急预案、自救互救等方面演练,通过活动进一步完善优化应急预案,提高学校师生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立即组织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活动。由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参加,自即日起到7月7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在全校开展一次覆盖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实习实训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并重点检查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建立情况等方面,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建立起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校内各单位按照《郑州大学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书》二级单位主体责任区域划分,以实验实训基地、教学实验室和危化品仓库以及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油气管道设备、电网线路、电器设施等电气设施,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为重点,全面开展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护,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场所(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危险源管理措施,特别是对电线电路等基础设施老化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健全日常值班和安全巡查制度;二是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国资处及相关院(系)要全面彻底摸清全校危险化学品底数,认真辨别安全风险点,尤其是涉及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点,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重点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存储、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按照省教育厅通知精神和学校部署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突出环境营造,形成浓厚氛围。各有关部门和院(系)等单位要充分发挥本部门、本单位宣传资源优势,动员师生积极参与,通过校园网、微博、微信、LED电子屏等宣传媒介,广泛进行宣传,持续滚动播放夏季安全防范知识,在人员集中场所或重点区域悬挂宣传横幅,在宣传栏张贴宣传彩页,实现安全宣传全覆盖无盲区,在全校营造浓厚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实效。为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纳入本年度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内容,对活动开展不重视、活动方案及总结报送不及时的单位,将在校园网予以通报批评。

请各部门各单位分别于6月26日和7月10日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721房间。

联系电话:0371—67783263

电子邮箱:baowei@zzu.edu.cn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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