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7]228号)文件,为深入落实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把各方面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中来。按照文件要求,围绕我省“三区一群”国家战略需求,从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出发,与国家和我省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结合,与省优势特色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结合,与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结合,合理设置招聘岗位,采取有效措施,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严格审核把关,提高推荐人选质量,切实做到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根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深入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及做好2017年度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1.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项目
(1)特聘教授项目面向全国高校实施,讲座教授项目面向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实施。
(2)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应具备《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7年1月1日,东部地区高校推荐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推荐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7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
(3)国防科技组人选应长期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大成果,做出重大贡献。
(4)高校现职校领导和聘期内的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青年项目入选者除外)不在支持之列。
(5)特聘教授要牵头组建创新团队,高校应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支持。
2.青年学者项目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4)根据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学校要支持、鼓励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组建创新团队,并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扶持。
二、工作要求
1.合理设置岗位。各院系及有关单位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出发,与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结合,与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结合,与特色优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结合,合理设置招聘岗位。每个申报学科只能设置1个岗位,同一岗位只能推荐1名人选,直接从海外引进的人选不在限制之列。同时,要加强推荐人选的统筹协调,避免与其他相应重大人才计划的重复支持。
2.严格审核把关。各院系和有关单位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招聘遴选程序,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学院应组织教授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并对推荐材料、学术道德和政治倾向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人选推荐材料需在院内公示一周,对公示期间反映的异议,学院要认真组织调查,有关异议材料及调查结论随推荐材料一并报送。院系党组织应严格掌握人选的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对所有推荐人选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或出具虚假材料,不能认真履行推荐职责的院系,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停止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3.鼓励人才合理流动。院系及有关单位要坚持育引并举,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国外校友推荐等多种渠道,从校外(海外)招聘长江学者。我校推荐的特聘教授人选中,直接从校外(海外)招聘及近三年回国的人选应不少于20%。教育部鼓励东部地区优秀人才到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应聘,东部地区高校不得到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招聘人选。
三、材料报送
1.推荐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推荐函、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和候选人申报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附件、院系党组织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等);电子材料请登陆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www.shenbao2017.changjiang.edu.cn)填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国防科技组人选的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不得上传附件材料。
2.各有关院系及相关单位请于2017年6月29日前,将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至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书面材料报送至高层次人才办公室,同时,设岗学科领域的基本情况、准备为候选人提供的科研条件、推荐意见三部分电子材料发送至rcb@zzu.edu.cn。
3.报送相关材料时,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在推荐函中说明。
4.联系方式:综合管理中心533房间高层次人才办公室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781087
附件一:《“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pdf
附件二: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书面申报材料要求.pdf
附件三: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学科分组.pdf
高层次人才办公室
2017年6月10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11: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