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项目负责人:
现将2013年河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者资助项目结项的要求如下:
一、优秀学者资助项目研究时限为3年。项目立项后,原则上要按照申报的研究方向积极开展拓展性研究。因特殊情况需要对项目名称、研究计划、最终成果形式、结项时间或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的,须提交变更申请书,详细说明变更理由,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同意,报教育厅审批、备案。
二、优秀学者资助项目研究期满公开发表或出版的项目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资助项目”字样,并附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优秀学者资助项目申请结项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1.著作类成果已经正式出版。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3.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或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1项。
4.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教育厅人文社科成果奖特等奖。
四、提交材料:
1、申请书一式5份
2、优秀学者任务书1份
3、成果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原件教育厅审核后退还)
4、请于2017年6月29日交社科院
5、联系人:张健 电话:67781213
附件:教育厅项目结项审批书
社科院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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