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5日 信息来源:校工会

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总结我校2016—2017学年师德建设和“三育人”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经研究,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评选表彰一批“三育人”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2016—2017学年教学、科研、医疗、管理、后勤服务和校办产业等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2.爱岗敬业,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弘扬科学精神,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学、科研和医疗能力突出,成绩显著,师德、医德高尚,深受同事、学生和患者的好评。

4.顾全大局,坚持原则,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公道高效、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

三、名额分配及评选办法

1.名额分配: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严格按照在职教职工总数3%的比例评选推荐。

2.评选程序:各单位召开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认真总结一年来师德建设和“三育人”工作,学习传达 “三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组织参评人员述职,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进行评选推荐。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上报学校党委研究。

3.评选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6月16日,为各单位评选推荐时间。6月23日前,各单位将“三育人”先进个人审批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及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A4纸打印),一并报送学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工会505房间)。

4.表彰和奖励:学校将在教师节期间召开大会,对“三育人”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本年度的全国、省、市级师德医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均从本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中推荐。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三育人”工作和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领导,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邢 莹

副组长:李兴成 宋毛平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建生 王大军 王忠勇 孔金生 白玉柱

李小芳 李 波 李 倩 杨云香 杨国战

邹松涛 张志坚 张承凤 范晓民 淮建利

梁长平 冀 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工会,梁长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林坡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育人”工作是学校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人才,提高教学、科研、医疗、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双一流”建设步伐的重要保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坚持正确导向,坚持向一线教职工倾斜,优中选优,扎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推动学校师德建设和“三育人”工作健康发展。

附件:

1.郑州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审批表

2.郑州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

2017年5月23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1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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