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的有关通知,将在电子信息、农业、资源环境与能源、医疗卫生、材料与工程、化学化工、机械装备等领域,新建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原则上应为运行2年以上的市级或部门重点实验室,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行制度。
2.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1000万元以上。
3.拥有高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拥有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20人,具有副高级(含)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以上的科研人员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4.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能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具备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研任务和参与国内竞争的能力。
5.实验室固定人员中,有下列高层次人才者,将优先予以支持: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教育部“长江学者”入选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特支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3)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原学者。
(4)其他国家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二、注意事项
1.申报实验室必须符合要求的申报领域和方向(见附件1)。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比申报领域和方向更加明确和集中,并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2.每个学院最多可推荐1个实验室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
3.申报联合建设的实验室必须有联合建设协议书,并明确主要依托单位,以及各个建设单位在实验室建设和运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前应组织不少于5名专家对实验室名称、研究方向、申报材料等进行论证,并附专家论证签字意见表。
5.省级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河南省XXX(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命名。
三、填报要求
填报《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2)。申报材料一式6份(勿用塑料封面)并辅以佐证材料,纸质材料正反印刷为A4胶装,申报书和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总页数不超过300页。同时按申报实验室的名称上报电子文档和PPT答辩材料(时间不超过25分钟),电子版发送至xkzdc@zzu.edu.cn,纸质材料报送至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411室。
四、申报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20日截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时彦玲,电话:0371-67739606。
附件1.申报领域和方向
附件2.组建河南省重点实验室申报书(院校类)
学科与重点建设处
2017年5月18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11: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