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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4日 信息来源:教务处

郑州大学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内涵建设,构建本科教学质量保障长效机制,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2017年4月21日—5月10日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领导重视教学情况(院系领导听课、研究教学工作、对任课教师教学活动进行督促检查等情况);

2、教学日常运行及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3、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

4、试卷规范管理情况;

5、课程考核成绩情况;

6、实验室环境及建设情况。

(二)重点检查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及进展情况;

2、2017年度教师培训计划及执行情况;

3、院(系)教师调停课管理办法及执行情况;(是否有管理办法、调停课次数及所占任课教师、课程门数的比例);

4、院(系)对校任选课授课内容、课堂教学的管理及监督、检查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主要采取院(系)自查、学校检查小组深入院(系)检查的方式进行。通过听取院(系)汇报、审阅材料、课堂听课、师生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了解、调查教学现状等有关情况。

学校将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教学检查组,成员主要由教务处工作人员、本科教学督导成员组成,教学检查组将于5月2日-10日深入到院(系)进行检查。

三、材料报送方式

请院(系)按照常规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要求撰写自查报告,并认真填写相关表格(相关表格见附件),要求数据填写真实、清楚。自查报告电子版请于4月30日前发送至jiaoyan@zzu.edu.cn.纸质材料加盖院(系)公章报送至行政楼235房间,逾期不候。

联系电话:67781092。

四、检查结果的反馈及处理

期中教学检查的整体情况由教务处汇总,经学校核实之后将予以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核实,将依据有关文件做出相应处理。教学检查结果将作为院(系)及相关人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教学检查表格

教务处

2017年4月21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11: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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