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资产核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资〔2016〕118号)文件内容,2017上半年在全省集中开展资产核实工作。在此期间,请各单位妥善放置废旧资产,不要摆放在公共区域影响校园环境,更不要堵塞消防安全等重要通道。如确需报废,请于4月30日前将废旧资产申报材料递交国资处,我们将汇总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并依据文件规定,尽快为大家解决废旧资产积压问题。
废旧资产处置需满足更新年限,请依照《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豫财资〔2011〕6号)有关规定。申报材料内容包括:
1. 写出报废申请(请写明拟报废总资产的数量、金额、起止时间及报废原因);
2. 填写报废申请单(登录资产管理平台 处置申请 报废报损,勾选要报废资产,简要写出原因,提交后,生成报废申请单,打印签字盖章)。请将报废申请及报废申请单送至国资处562房间。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67739531
附件:
1.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资产核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资〔2016〕118号)
2. 《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豫财资[2011]6号)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4月6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11: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