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关于制订2017年人才队伍引进与培养及科研经费目标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0日 信息来源:校长办公室

关于制订2017年人才队伍引进与培养及科研经费目标任务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郑州大学2017年重点工作》已经学校研究通过并予印发。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学校将与各院(系)及直属科研机构签订2017年人才队伍引进与培养及科研经费目标任务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目标任务单位范围

各院(系)、直属科研机构

二、目标任务内容

围绕“双一流”建设和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定位,着力推动学校转型发展与内涵建设,根据学校2017年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印发〈郑州大学2017年重点工作〉的通知》(郑大党发〔2017〕1号)要求,从人才队伍引进与培养和科研经费两个方面,制定目标任务。其中:

1.人才队伍引进与培养分解为学科特聘教授、青年拔尖人才、引进拔尖博士三项目标任务;

2.科研经费分解为纵向经费、横向经费两项目标任务。

三、相关说明

1.设有学科特聘教授岗位的院(系)、直属科研机构需制定学科特聘教授目标任务,没有设岗的单位可参照《郑州大学学科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和实施办法(试行)》(校政〔2015〕36号)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目标任务。

2.2016年新成立的院(系)、直属科研机构需制定目标任务。

3.河南资源与材料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各项目标任务量应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工与能源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橡塑模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4个单位的总和或适当增加。

4.产业技术研究院各项目标任务量应为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软件与应用科技学院、智慧城市研究院、互联网医疗与健康服务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等5个单位的总和或适当增加。

5.医学科学院各项目标任务量应为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系、医学检验系、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第三临床学院、口腔医学院、第五临床学院等9个单位的总和或适当增加。

6.药物研究院各项目标任务量应与药学院一致或适当增加。

四、目标任务审定

1.人事处会同财务处负责审核各单位引进拔尖博士目标任务。联系人:杜晓华,电话:67739673,邮箱:duxh@zzu.edu.cn。

2.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会同财务处负责审核各单位学科特聘教授及青年拔尖人才目标任务。联系人:冯菲,电话:67781087,邮箱:rcb@zzu.edu.cn。

3.科学与技术研究院负责审核自然科学院(系)及直属科研机构的纵向科研经费目标任务。联系人:乔宪丽,电话:67781696,邮箱:QL123@zzu.edu.cn。

4.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负责审核人文社科院(系)的纵、横向科研经费目标任务。联系人:白智伟,电话:67781808,邮箱:sk@zzu.edu.cn。

5.产业开发与科技合作院负责审核自然科学院(系)及直属科研机构的横向科研经费目标任务。联系人:刘鹏,电话:67781173,邮箱:zzucxy @zzu.edu.cn。

6.财务处负责审核多层次办学单位学费目标任务。联系人:汪流明,电话:67781198,邮箱:wlm@zzu.edu.cn。

五、工作要求

1.制定目标任务的各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学校2017年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调研论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任务分解,共同制订好各单位2017年目标任务。

2.各单位提出目标任务草案后,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于2017年4月17日前分别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审定。

3.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科学与技术研究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产业开发与科技合作院、财务处等职能部门,要结合学校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和部门总体目标任务,认真对各单位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协调审定。审定结果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于2017年4月21日前报送校长办公室(联系人:刘永杰,联系电话:67780015)1份,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mbgl@zzu.edu.cn。

4.拔尖博士标准及具体引进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青年拔尖人才评审标准及具体实施方案由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校长办公室对职能部门审定后的各单位目标任务进行汇总,经学校研究通过后下达目标任务书。

校长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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