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关于征集我校第三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1日 信息来源:校工会

关于征集我校第三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根据校党委工作部署,我校“第三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拟定于2017年4月下旬召开。为充分发扬民主,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现将代表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格式

1.提案人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一名代表提出,至少两名代表附议,并亲自签名。附议人数不足的属于无效提案;

2.提案必须按照“一事一案”格式提出,一案多事无效;

3.提案一式两份。要写明案名、案由和整改建议或措施;

4.格式规范、主题鲜明、观点清晰、事实准确,语言凝练;

5.提案表一律打印。

二、提案内容

1.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令以及上级部门有关行政规章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2.学校改革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依法治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以及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教职工学习工作生活福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提案基本原则

1.代表性原则:提案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实事求是,代表多数人的意见。

2.全局性原则:提案要站在学校改革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仅顾及本位和小团体利益的不予接受。

3.可行性原则:在学校的职责和财力、物力范围内,建议措施力求具体、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提案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4月21日截止。

五、提案提交要求

各基层工会将提案收集汇总后,于2017年4月21日下午5:00前交提案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505室),联系电话:67781070,联系人:刘鑫。

附件:郑州大学第三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郑州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7年3月20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11: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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