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郑州大学首批学科特聘教授的评选结果已经进行网上公示,根据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纪要精神,现将签订聘任合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岗位合同的签订
聘任合同由三方协商签订:甲方为郑州大学,乙方为上岗人员,丙方为设岗单位。
二、关于聘任合同的内容
1.首席教授上岗合同工作任务及目标由学校与首席教授协商统一制订。
2.其他岗位工作任务及目标由首席教授或设岗单位教授委员会参考《郑州大学学科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和实施办法(试行)》校政[2015]36号文件中第三部分“岗位职责”的内容拟定,结合各设岗学科发展目标和任务的实际情况,对上岗人员分年度制定工作任务。在时间节点上要把握住三年中期考核必须要完成的工作任务与聘期期满工作任务的衔接,以及是否达到再次续聘的上岗要求。所有上岗人员的工作任务目标要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再进行签署。
3. 三年中期考核时,上岗人员需新主持一项国家级项目(国家计划项目或国家基金重点项目或重大横向开发项目等),或者产生重要研究成果(本学科顶尖的研究论文或获得省以上重要科研奖励等标志性成果)。中期考核合格以上者,可续聘两年。中期考核不合格者,聘任合同自动终止。
4. 五年届满考核时,上岗人员需达到《郑州大学学科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和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所有岗位职责要求。
三、关于聘任形式
根据《郑州大学学科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和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规定,受聘的上岗人员要符合高校教师上岗的基本要求及聘期内能够全职在学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原则上不聘任兼职上岗人员。
设岗学科有特殊需求的,在聘任具体人选时可由设岗学科提出聘任意见,经学校批准,考虑以其他的形式进行聘任。
四、关于聘任薪酬
根据《郑州大学学科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和实施办法》的文件规定,由学校支付全职受聘上岗的学科特聘教授的工资待遇及其他岗位待遇。经学校批准的非全职特殊聘任人员,由学校研究其相应的聘任待遇。各独立法人的单位人员(含校编)聘任上岗,可参照文件规定由各独立法人单位支付相关待遇。
五、关于聘任时间
全职上岗人员聘期五年,采取分阶段聘任方法,首次聘期为三年,聘期内考核合格以上人员,可续聘两年。对于个别年龄接近或者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上岗人员,此次签署聘任的截止日期为达到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为止。学科特聘教授的上岗与否不作为办理延长退休的依据。
六、其他聘任事项
已经与学校签订过高端人才聘用合同的引进人员及学校内设管理机构的人员,上岗聘任问题按照《郑州大学学科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和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规定执行。
七、填报合同及上报时间
1.填报聘任合同
学科特聘教授评审通过人员经校学术委员会公示期满后,各设岗单位可根据公示名单,组织相关上岗人员共同制定工作合同,并由教授委员会审核论证通过后,即可填报附件1《郑州大学学科特聘教授岗位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书》。
2.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下学期开学后一周之内,填写完成《郑州大学学科特聘教授岗位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书》,并加盖院系公章,一式一份提交行政楼532房间。
联系人:冯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781087
邮箱:rcb@zzu.edu.cn
附件1:《郑州大学学科特聘教授岗位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书》
高层次人才办公室
2017年1月14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1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