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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3日 信息来源:党委宣传部

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省直文明办《关于开展第五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更广泛地动员广大师生员工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现将推荐第五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师生员工推荐和评选第五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道德模范,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为我省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

二、评选类别、范围、标准

第五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五个类别,每类评选表彰2名,共表彰10名,另授予提名奖10名。各单位在职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均可参加评选活动。

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一)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二)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三)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四)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五)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往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近两年入选“中国好人”、“河南好人”、“最美人物”等和受到中央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或中央、省级媒体集中宣传过的先进个人,可优先推荐。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类别模范的评选,前四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三、推荐步骤

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和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参与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并按类别填报《第五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推荐表》,每人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于2017年2月20日前报送校党委宣传部(综合管理中心430房间),同时发送电子版本至xuan@zzu.edu.cn(含近期免冠红底2寸彩色照片)。联系电话:67781030,联系人:范明珠。

附件:第五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推荐表

郑州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7年2月13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11: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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