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老校区房改房不动产登记证的通知

发布人:杨明 信息来源:后勤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0.08.12 阅读次数:1514 [内部信息]

老校区各有关住户:

郑州市市直单位房改房不动产证已经停止办理。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房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住房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省直单位不动产证办理工作也即将结束,经学校积极与省直机关住房改革处协调,按照现行文件政策,执行现行标准,为郑大集中办理最后一批不动产证。请拥有老校区房改住房且符合办证条件还没有办理不动产证的教职工,若个人自愿办理,请携带个人有关证明、证件(夫妇双方身份证、工作证、职称职务证明、单身证明或去世证明原件复印件)务必于2020年8月14日18:00之前到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531室办理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

此前已经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产权证)的住户无需再重新办理不动产证。

咨询电话:67781055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20年8月12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2:5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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