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对于提升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送新时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条例》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社会氛围,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诚信教育,根据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条例》宣传
各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网站、两微一端等载体,发布《条例》全文、公益广告、宣传视频、宣传画册、专题解读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的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学习培训
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条例》,并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对《条例》进行深入学习,做到带头宣传《条例》、带头遵守《条例》、带头监督《条例》执行,提高全体成员信用意识。
三、推进诚信教育
全校师生员工要对照《条例》,廉洁自律,强化担当意识,做诚信的践行者、先行者和引领者,共同弘扬诚信文化传统,维护好校园诚实守信环境。
党委宣传部
发展规划处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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