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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3日 信息来源:党委宣传部

关于认真学习《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通知

《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对于提升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送新时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条例》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社会氛围,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诚信教育,根据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条例》宣传

各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网站、两微一端等载体,发布《条例》全文、公益广告、宣传视频、宣传画册、专题解读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的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学习培训

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条例》,并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对《条例》进行深入学习,做到带头宣传《条例》、带头遵守《条例》、带头监督《条例》执行,提高全体成员信用意识。

三、推进诚信教育

全校师生员工要对照《条例》,廉洁自律,强化担当意识,做诚信的践行者、先行者和引领者,共同弘扬诚信文化传统,维护好校园诚实守信环境。

党委宣传部

发展规划处

2020年7月13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08: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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