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学校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的聘用与管理,根据《郑州大学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校人事【2020】6号)规定,现将有关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编外人员”)备案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人员范围
校部机关、学院、科研机构、直属单位、附属单位(不包括附属医院)聘用的所有非事业编制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外包人员和独立法人单位自聘人员。
二、工作要求
(一)按照“谁签合同谁负责”的原则,由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单位统一负责聘用人员备案事宜。
(二)备案完成后,各单位须按月向人事处报送《郑州大学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考勤表》和《郑州大学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工资(费用)表》,样表可登陆人事处网站“信息下载”栏目下载。薪酬发放程序按《郑州大学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未按期完成备案的编外聘用人员,学校财务将不再支付工资,遗留问题由用人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因此引发的矛盾、纠纷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用人单位负责人责任。
(三)聘期未满的编外人员完成备案后,经人事处审核通过,可继续履行原合同(协议)至合同期满。
(四)在备案过程中,如有虚报、瞒报、伪造合同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备案报送材料
(一)《**单位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情况报告》,含编外聘用人员总体情况、选聘程序、管理方式、经费来源渠道、合作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公司等,纸质版须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czx@zzu.edu.cn。
(二)《**单位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汇总表》(附件1),按劳务派遣、劳务外包顺序分类填写,纸质版须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czx@zzu.edu.cn。
(三)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派遣合同(协议)或劳务外包合同(协议)原件。
(四)个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原件。
(五)独立法人单位只报送《**单位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情况报告》和《**单位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汇总表》,《汇总表》按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单位自聘人员顺序分类填写,纸质版须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czx@zzu.edu.cn。
四、报送时间与联系人
(一)报送时间:2020年6月22日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人事处639房间。
(二)联 系 人:甘老师 朱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781210
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2020年6月16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08: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