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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5日 信息来源:科研院

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相关事项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各项目申请人: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项目的申请工作即将展开,按照《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见附件1)文件和《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已正式在基金委网站上发布)的有关精神,现将申请注意事项及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项目接受时间

申请项目清单一式一份(从ISISN系统中导出)和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且签字盖章页为封底,按照项目清单排序),于2019年3月4日报各单位,各单位应认真审核申请书,确保申请书没有格式方面的问题。

各单位应于3月11日17:00前,将本单位申请书统一报送至行政楼414房间,科研院不接收个人报送。

3月15日以前,申请人如需对项目进行修改,可向各单位科研秘书申请退回,并由各单位及时到科研院更换纸质申请书,3月15号以后,将不再进行申请书退回修改工作。

申请人申请进行生物医学伦理审查的项目需提交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

二、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集中接收的项目类型: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与往年相似,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将另行公布项目指南,请随时关注基金委网站(www.nsfc.gov.cn)。

“NSFC-河南联合基金”2019年度项目申请也在集中受理期间申报,本年度在生物与农业、资源与环境、新材料与先进装备制造、管理科学和人口与健康五个领域受理重点支持和培育两类项目申请,具体资助方向请参阅《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登录ISISN系统:

(1)尚没有基金委信息系统(ISISN系统)账号的老师,请尽快向本单位科研秘书申请开设账户。

(2)已有ISISN系统账户但个人信息(如联系方式、学位、职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研究领域填写不准确或研究成果需补充完善的,请尽早使用个人账户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修改、补充,如账户或密码忘记的请与本单位科研秘书联系。

(3)基金各类项目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请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ISISN系统(isisn.nsfc.gov.cn),参考各类项目“填写说明和撰写提纲”,并按相关要求撰写项目申请书。

3.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如护照、军官证等)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并在提交申请书时告知科研院,以便进行项目超项核查工作。

(2)非我校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申请项目时,应提供与我校签署的聘任合同复印件,聘任合同上应有学校公章或校人事处部门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附属医院聘用人员,可提供附属医院人事部门聘任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聘任岗位、聘任期限(聘任期限应覆盖项目研究周期)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等,并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3)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我校全职人员,需提供导师同意函方可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导师同意函模板见附件2)。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可申请面上和青年基金项目,正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青年基金项目。

(4)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可以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5)无博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基金项目时,应提供两名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科学技术人员的推荐信(专家推荐信模板见附件2)。

(6)项目主要参与者中有我校以外人员(包括研究生)均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人员,如需分摊研究经费,则项目申请人必须与合作研究单位签署合作研究协议(合作研究协议模板见附件2);如无需分摊研究经费,则不用签署合作协议,但必须在项目经费预算说明书中注明“无需分摊研究经费”。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其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境外合作人员需提供由本人签字的同意参加项目声明,该声明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

每个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特殊说明的除外)。

(7) 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员,不能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若已经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者作为合作者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在该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的项目。反之同样。

(8)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9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结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需提供国家社科基金结题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该结题证明需装订在申请书中并电子化上传。

(9)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和全部附件材料,下载打印带有“NSFC 2019”水印字样的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或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10)研究内容涉及生物医学伦理的项目,由申请人提出申请,院系基层伦理委员会审核。基层伦理委员会审核意见由各院系统一汇总,自行留存,不需夹带在项目纸质版申请书中,。各相关院系同时应提交加盖院系公章的项目清单(项目清单由院系管理员从ISISN系统中导出),纸质申请书按照项目清单进行排序,需要伦理审查的项目需要在项目清单中注明。

校伦理委员会审核意见可提前填写,其上落款日期不允许擅自更改,彩色打印后与申请书纸质版一起装订并扫描成电子版作为附件上传(校伦理委员会审核意见模板和基层伦理委员会审核意见模板见附件3)。

三、申请书撰写要求

1.规范填写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违法和涉密内容。申请人对所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准确选择或填写“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

3.准确选择申请代码:

(1)尽量选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

(2)申请代码1是基金委确定受理学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主要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部分类型项目(如NSFC-河南联合基金)申请代码1或2需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

(3)基金委进一步推进“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使用,请申请人准确填写。

(4)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有特殊的要求,详见《指南》。

(5)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存有疑问,请向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咨询(各学部咨询电话见附件1)。

4.所有合作研究单位均需在签字盖章页上盖章,且公章要与基本信息表中填写的合作研究单位名称一致。如合作研究单位非基金委注册依托单位,应加盖其法人单位公章。

5.境外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项目申报时,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其境外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若其本人不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时,可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并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6.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申请项目,存在下列情况者需在申请书中详细注明:

(1)同年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

(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

7.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说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申请编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并说明它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8.申请人所申请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若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的资助,应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四、2019年度国家基金政策调整的有关事项

1.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选择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开展基于“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等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评审试点工作。具体试点学科见《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

为进行分类评审,申请人在填写重点项目或试点学科面上项目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只能选择最接近的、唯一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

2.申请国家杰青和创新群体项目时,不再需要提供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推荐意见。

3.在站博士后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青年、地区基金项目时,不再需要提供依托单位推荐函。

4.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不再列出参与者;同时,在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的基础上,增加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无纸化申请。

申请人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其签字盖章页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为便于学校对青年基金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仍需负责人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需伦理审查的,交两份);未提交纸质版的青基申请者,学校将不予对其项目进行网上提交。

5.申请人及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由10篇减少至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由原来的不设上限变更为限10项。

6.2019年,基金委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需签署承诺后方可提交。试点无纸化申请的项目类型,申请人需在线签署承诺后提交至依托单位,依托单位在线签署承诺后确认提交至基金委。

五、特别提醒

为规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基金委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由基金委监督委员会进行处理。

有未尽事宜,请申请人认真阅读《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申请须知”、 “限项申请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

联 系 人:秦毅男

联系电话:67781018

邮 箱:qinyinan@zzu.edu.cn

附件:

1.《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导师同意函、同行专家推荐信、合作协议书等参考模板;

3.校伦理委员会审核意见模板和基层伦理委员会审核意见模板。

科学与技术研究院

2019年1月15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09: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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