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院(系):
为完善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于2017年启动了对2018年度拟晋升职称教师开展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按照《郑州大学对拟晋升职称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务 〔2016〕9号)要求,各院(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单位评价指标体系和实施细则,并向教务处提交《郑州大学拟晋升教师系列职称人员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和《郑州大学拟晋升教师系列职称听课登记汇总表》,学校组织校级教学督导对申请教师进行听(看)课活动。
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以2017-2018学年为单位,采用学生评价、院(系)评价、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督导委员会评价三级评价体系。
以学生评价作为基础评价,院(系)评价作为主体评价,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督导委员会的评价作为审核与评定的重要依据。院(系)依据本单位的具体评价指标体系和实施细则,确定每位参评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评价结果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报教务处。
学校将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督导委员会专家对院(系)上报的评价结果进行审核与评定,并将结果向全校公示。最终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请各院(系)于9月12日之前将《郑州大学拟晋升职称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见附件1)和《郑州大学拟晋升职称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见附件2)报教务处235房间,并将电子版发送至jiaoyan@zzu.edu.cn。
联系电话:67783157 67781092
附件1:《郑州大学拟晋升职称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
附件2:《郑州大学拟晋升职称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
教务处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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