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改项目负责人:
为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提高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现组织对2017年立项建设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开展中期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项目以《郑州大学关于公布2017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校教务〔2017〕9号)确定的项目为准 (名单见附件1),原则上校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全部参加中期考核,自主项目由学院组织考核。
二、考核形式
中期考核采取学院、学校两级考核方式。由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总结项目进展情况,填写《郑州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进展报告》,项目所在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后签署学院考核意见。学校成立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考核委员会,在学院评审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中期考核意见。考核为优秀的项目需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正式发表论文、教材建设、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指导学生获奖等具体成果。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于12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235办公室(只报送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须报送的相关材料有:①《郑州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进展报告》(见附件2),一式三份,反映研究成果的总结和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各学院审核后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中期进展报告与其他附属材料分开装订,附属材料编写目录和页码。每个项目材料单独装袋,并将《中期进展报告》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②《郑州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进展汇总表》(见附件3)。联系电话:67783157。
教务处
2017年12月4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10:55:40